陈鹏阁,男,汉族,1978年7月出生,中共党员,中级律师,法学本科学历,宝丰县第八、九届政协委员,宝丰县第十五、十六届人大代表。
现任河南武兴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党支部书记,平顶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。
兼任宝丰农商银行独立董事、宝丰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、平顶山市涉案企业合规评估专家、平顶山市普法宣讲团成员、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平顶山市法治督察员。
自1998年7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,先后担任宝丰县税务局、商务局、洁石集团、康龙集团、宝丰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、五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等37家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,为顾问单位建章立制、合规经营、依法维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。带领团队律师累计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700余件,其中办理法援助案件300余件,为140多名犯罪嫌疑人、刑事案件被告人争取到取保候审、不起诉,免于刑事处罚、无罪、缓刑等轻刑处理结果,为委托人挽回或者避免经济损失70余亿元。为宝丰酒厂、宝丰宾馆等10多家企业改制、破产提供专业法律服务,为地方经济发展、社会稳定、法治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先后获得宝丰县优秀共产党员、宝丰县优秀政协委员、宝丰县优秀人大代表、宝丰县十大法治人物、平顶山市政府表彰模范助残律师、鹰城名律师、平顶山市十大优秀律师、平顶山市十大法治人物(提名奖)、河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、河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项荣誉。